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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天后抢婚怎么办? 第920节

    “我赞同塞米·佩克先生的看法,但对我来说‘福尔摩斯’还代表了一个符号——我们达不到但是却梦想着的。他是我们已经失去的或者从未拥有过的某些事物的化身。似乎住在贝克街的不是那位安裕、有能力、充满自信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是我们自己。”

    不过或许是因为美丽区的推理小说作家们太跳,来自“福尔摩斯”家乡大嘤区的作家们愤愤不平。

    来自大嘤区的历史小说作家阿莉安娜·路易斯也发声支持起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最大的价值在于这个人物的内在精神和与生俱来的性情,除此之外,智力,风度,职业,时代,故事都只是外在附属品。他所具有的精神,换上任何一个时代的外衣,都熠熠闪光,因为其本身就闪耀着人性之光。”

    同样发声的还有大嘤区知名科幻小说作家詹宁·艾萨德:

    “作为一个真实的人,我们深知很难抵达的诸多境界,我们相信福尔摩斯达到了;我们视他为一位导师和一位同行的挚友,愿意沿着他的路前行,并且希望在这旅途中自己能矢志不渝、不至偏航。我想这是他带给人们最重要的精神力量。”

    甚至就连大嘤区本土的童话小说作家鲍比·拜尔也加入了力挺“福尔摩斯”的队伍:

    “其实我一般都不太读推理小说的,因为每当我读完这些案情离奇的推理小说的时候,我常常会都做好几天噩梦。但是我想我读福尔摩斯小说应该不会再做噩梦,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福尔摩斯!

    “他是侦探界的super hero,他是一种守护的力量。英雄主人公给予的安全感,让人很安心。无论世界多么黑暗,真相多么残酷,福尔摩斯永远都在那里,如夜空里的一颗星,投来最坚定温暖的目光。”

    “他是一座灯塔,带给我们穿透迷雾的希望。”

    不过最终读者们最有共鸣的,反而是资深王吹、来自樱花区的推理小说作家泷川洋司的评价:

    “我们热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就是我们,而我们热爱我们自己。”

    读者们对这句话尤为共鸣。

    是啊,人人都爱福尔摩斯。

    ……

    当东半球的读者们已经到了大年初一的晚上,而西半球的读者们才迎来了大年初一的第一缕阳光。

    西半球的读者们起床第一件事当然是互相拜年了,然后他们就在网络上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

    “可恶,东半球时区快我们一步,他们那边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已经发布了!”

    “我讨厌剧透党!!!”

    “福尔摩斯是侦探之神?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啊啊啊,光是听描述,我就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丑的人还在网上对线,帅的人已经在出门买书的路上了。”

    “对不起,我是在书店门口和他们对线的!”

    “我们这已经售空了,有大手子能给我带一本不?我保证一定会狠狠亲吻他的屁股!”

    “哦,你这方言味道也太重了!”

    “……”

    西半球的读者们经历了和东半球读者一样的经历——出门、抢书、抢到、回家、阅读。

    直到蓟都时间凌晨4、5点钟,东半球的读者们大部分已经进入了梦乡,而地星互联网却再次掀起了一阵热潮。

    这次轮到西半球的读者们鹅妹子嘤了。

    “鹅妹子嘤,我想我已经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虽然福尔摩斯暂时只侦破了一个案件,但是我宣布他就是侦探之神!”

    “看完啦,第二册什么时候出?”

    “好消息是,后天就能看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二册了;坏消息是,我们依旧比东半球晚了12个小时,剧透狗们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笑死,我已经预定去蓟都的票了,反正航空飞机2个小时也就到了。”

    “楼上能帮忙代购吗?”

    “……”

    而最夸张的当然要属归属感强烈的大嘤区读者了,他们已经亲切的将福尔摩斯称为。

    我福!

    第1089章 热度不减

    赫尔曼作为音乐行业的up主,他现在是王榭的铁粉,但却不是秦川的粉丝。

    不过为了凑热闹,他还是早起去书店买了《血字的研究》。

    主要还是因为书店就在楼下不远的地方,他下楼步行3分钟就到了,因此也不费啥事。

    伦敦的冬天还是很冷的,所以赫尔曼回来后就非常精神,完全没有了再睡回笼觉的想法。

    所以他干脆就坐在壁炉前的躺椅上,悠闲的看起了这本读者争先抢购的作品。

    可是这一看,他就入了迷。

    直到他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12点,他的身体都躺的有些僵硬了。

    不过故事虽然已经看完了,但是他现在却兴奋的快要爆炸了。

    他是从《夜的第 七 章》里看到“贝克街”这个熟悉的名字的,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有趣的巧合。

    王榭一个大华区的人,怎么又会知道位于大嘤区伦敦市的这一条不知名的街道呢,再说贝克街旁也没有一个圆形广场。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

    王榭是从秦川的小说里知道“贝克街”的。

    而《夜的第 七 章》这首歌曲中提到的“贝克街”,就是他所住的这条不知名小街道,伦敦也就只有这一条街道叫做“贝克街”。

    “贝克街”也不是他以前所猜想的某个命案的发生地,而是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所租住的地方。

    而且对于“贝克街旁的圆形广场”这句歌词中“圆形广场”的出处,赫尔曼也从书里找到了答案,原来是旁边教堂门口的那一片不起眼的空地。

    也就是这一瞬间,赫尔曼有了一种特别的荣誉感,原来福尔摩斯和自己还是邻居啊!

    这一刻,赫尔曼似乎看到了一个场景:就在中世纪的一个晚上,透过家门口的窗户向外看去,一辆悄然无声的马车在昏暗的路灯下缓缓驶过,气氛紧张而又神秘……

    就在赫尔曼有些飘飘欲仙的时候,他的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遐想。

    来电话的是他的一位好友。

    接通电话后,他的好友声音里全是兴奋:“赫尔曼,你看《血字的研究》了吗?!”

    赫尔曼当然是点头:“看了呀。”

    他的好友似乎陷入了一种极其癫狂的状态:“我福竟然是我们大嘤区的侦探,而且就住在伦敦市的贝克街,我记得你现在就住在贝克街的老宅吧?”

    赫尔曼非常理解好友的想法,不过他也难免嘚瑟的回答道:“当然了!”

    他的好友听完后更激动了:“好,好,你等着,我现在就去你那,你带我参观下福尔摩斯的故居吧,我太想看看福尔摩斯住过的地方了!”

    “等等,先别来!”

    赫尔曼制止了激动的好友,然后才耐着性子解释道:“福尔摩斯只是秦川先生虚构的一个人,我们这从来没有人听说以前有过这样一个神探。”

    赫尔曼的好友听到他的话后就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就连声音陡然提高了一个八度:“不可能,贝克街都出现了,怎么会没有福尔摩斯,你肯定在骗我!”

    赫尔曼有些无奈:“虽然我也希望是真的,但是我可是土生土长的贝克街土著。整个贝克街也就短短的三百米长,最多也直到85号,更别说是221b号了。我甚至怀疑秦川先生只是在地图上随便看了一眼,就顺手把贝克街写进小说了。”

    “好吧。”

    赫尔曼的好友顿时失落了起来:“不过没有221b号也行,我就过去看一看,感受下氛围吧。”

    赫尔曼正在和好友聊天的时候,不经意间就听到了窗外传来的喧嚣声。

    所以他顺手拉开了窗帘看向了窗外。

    当他看到窗外的盛景后,他也是愣了一下,随后他就抿了抿嘴唇劝说道:“我建议你现在还是先别来了。”

    他的好友也很好奇:“为什么?”

    赫尔曼苦笑:“因为贝克街现在已经全是人了!”

    赫尔曼没有骗好友,此刻窗外的贝克街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了。

    最后赫尔曼和好友约好了,等到这波热潮过去后,他再抽空来一趟,甚至可以在贝克街住上几天。

    和好友聊完后,赫尔曼才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拉上了窗帘。

    不过就在赫尔曼打算玩一会手机后,才发现他手机屏幕上“p站”图标的右上方已经显示了“99+”。

    p站是他发表视频的主要阵地,倒是一般留言也没有这么夸张,所以他顺手点了进去,想要看看自己的帐号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留言和私信。

    而等到他打开后台后,迎接他的就是热情的粉丝们,不过大多数是秦川的粉丝。

    最开始确实是他的粉丝先发现了蹊跷之处:

    “我记得up主以前在视频里说过,他就住在伦敦市的贝克街吧?”

    “是的,空降坐标是第78个视频第9分钟51秒,不谢!”

    “不是同名同姓吧?”

    “不是,伦敦市就这一个贝克街。”

    “卧槽,up主和福尔摩斯是街坊!!!”

    “……”

    而后就是大批量得到消息的“福尔摩斯”粉丝前来朝圣:

    “羡慕啊,up竟然和福尔摩斯住在同一条街。”

    “啊啊啊,up主家还有空房出租吗?”

    “先不说空房不空房了,up先拍下福尔摩斯的故居给我们看看,过过眼瘾也是好的啊!”

    “我给福尔摩斯先生写了一封信,up能帮我转交一下吗?”

    “up主缺女朋友吗?缺的话我今晚就搬过去住!”

    “男朋友行吗?毕竟是大嘤区,性别不用卡那么死。”

    “……”

    看着疯狂粉丝们的留言,赫尔曼也有些无奈,不过他这个时候可不能再说福尔摩斯是虚构的了。

    要不然恐怕会被粉丝们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