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书迷正在阅读:肖总和他的秘密前男友、重生之龙葵(骨科 H)、穿成师尊,但开组会、毒奶的自我进化史[快穿]、我凭实力扶持反派崽崽登基、穿书后联姻对象是反派、疯美人不爱了、这一次,我选反派[重生]、白月光和替身在一起了、陛下他持证发疯
只要生了眼睛,都看得出孟梨生得很漂亮。 就算不是大蟒蛇精,也可能是蝎子精,蜈蚣精,总而言之,常衡看着眼前的血迹斑斑,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如果孟梨真的被人“欺负”了,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可能会比上回在蛇洞里,杀得更厉害。 可旁人流的血再多,又如何能比得过孟梨所受伤的十分之一呢? 小系统遮着眼睛,却还是忍不住偷看,结果一看之下,眼前却突然浮现出了“圣光”,一片白芒,啥也看不见了! 急得他到处乱窜。 不过这也说明,此处是不允许小猫咪看的。 片刻后,常衡的神情略有好转,像是松了口好大的气,可随即,他又痛恨起自己来。 他是个出家人,纵然是为了救人,也不能随随便便,碰孟梨那种地方! 明明知道孟梨喜欢的人是叶姑娘,他怎么可以趁人之危呢? 他此刻的困惑,此刻的惊慌,以及羞愤,无一不证明他的道心不稳。 地之秽者多生物,水至清则无鱼,故君子当存含污纳垢之量,不可持好独行之操,遂当与尘同光。纵然他不是君子,也是个道士,道法也有云,凡众生相,皆为虚妄。 若他真的六根清净,修到了无情境界,真正做到了众生平等的地步,就不该因此而犹豫困惑! 常衡望着自己指尖残留的血迹,依稀还能感受到,不属于自己的温度,在一点点流逝,羞愤之下,竟突然拿起一旁的大石头,高高扬了起来。 吓得小系统发出了猪叫,连忙飞过去做无用的阻挠。 【等等!就算你不喜欢阿梨,也没必要一砖头把他砸死……哎嘿?】 那大石头高高扬起,重重落下,竟落于常衡自己的左手上。 一下就将最长的两根手指砸烂了。 血肉模糊,指甲崩落,虽然很痛,但他心里蓦然松快了不少。 随意扯了块布,往手上缠了缠,然后把孟梨的衣服穿好,将人背在了身后。 才一背好,孟梨就醒了——但还是迷迷糊糊的,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好疼,快疼死了。 常衡的手,再也不敢往他鼙鼓上碰了,再也不敢了,只敢托起他的腿,将他稳稳背好,轻声道:“你再忍忍,回去就上药,好不好?” “我,我想,想回家了,唔,想回家……” 他一说想回家,常衡就好难过,瞬间就明白孟梨受了好大的委屈。 为了哄孟梨高兴,常衡就许诺他,一会儿给他买好吃的冰糖葫芦,买糖人,买姜香梅子,买桂花糕,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阿梨喜欢吃什么,那就买什么。 背着孟梨,就往山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好稳。 山风迎面吹过,小道士腰间悬挂的雪白狐狸尾巴,微微摇晃着,像极了他的拂尘。 “我,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死了就,就不能继续做任务了,不能攻略常衡,就回不了家了,他不能死。 哪怕是苟延残喘,也要坚持把任务做完。孟梨迷迷糊糊,觉得身下有点颠簸,努力睁眼,却只能掀开一丝眼皮,入目就是常衡清俊的侧脸,他下意识想摸摸看,这是不是真的。 常衡伤了他,又怎么还会背着他呢,肯定是在做梦。 孟梨的眼皮好沉,又含含糊糊地吐出一句:“我还不想死……” 常衡心里涩涩得疼:“没人让阿梨死,是那些人坏,我们回去就搬走,换一家客栈住,不,连夜就走,换一个地方……我带你回白云观,好不好?” 孟梨觉得不好,他不想也出家当道士,意识恍惚之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死了,要不然怎么能听见常衡喊他阿梨呢? 常衡才不会喊他阿梨呢,连喊他孟梨,还是他几次三番要求的,可喊起簌簌来,怎么就那么亲密呢。 常衡也不会给他买冰糖葫芦,糖人,姜香梅子的……准确来说,不会只给他买,常衡也会给叶簌簌买。 说不准,给叶簌簌的那份更多更大更好。 孟梨才不要吃小的,他要吃好的。 “……我,我得保持清醒,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啊……”少年无力地趴在小道长的后背,眼睛也睁不开,嘴里嘟嘟囔囔的,为了保持清醒,他想掐一下自己,结果掐的却是常衡。 常衡的脸瞬间通红,不明白孟梨好端端的,掐他胸口做什么,但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 孟梨没感觉到疼,心想,坏了坏了,神身难不成已经分离了?不行,他得保持清醒! 他开始背诵从前学过的诗词。 但有气无力,还断断续续的。 “寒蝉凄切,对,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念去去,千,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更与何人说。” “孟梨,你,你不能死,你,你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死啊……归,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少年软趴趴的,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半空中,背着他的小道士步伐又稳又快,几个瞬息间,就跃出了数十丈远。 常衡震惊地听着孟梨念的诗句,完全没有听过,想不到孟梨竟这般惊才绝艳,或许,这是孟梨从前听旁人所传颂,但不管如何,既能接触到此等诗句,只怕家中从前是书香门第,而孟梨本身就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隐隐有股书卷气,想必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