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都市小说 - 渡风尘在线阅读 - 第114章

第114章

    宋吟秋扶着他的手,半步跨进车厢,却忽地回头道:“不冷了,沈知弈。”

    沈知弈不解:“嗯?”

    “我说不冷了,”宋吟秋笑着望向他,眼里有细碎的光,“春天到了。”

    冰雪渐融,枯木返绿,南燕归京。

    此番,确是久违新春。

    永兴二十三年,帝薨。

    次年春,新帝即位,改年号为绥和,定天下,封功臣,遣使臣出西洋,宏大夏国运,威宣海外。

    野史传言,温亲王一生坎坷,身世成谜。有传她曾女扮男装,是为被废庶人的豫王世子,于北疆亲政一年,兴农业、革商市、除疫病;也有传她是大梁失落的皇女,曾兵起南疆,又与太子议和于南蜀山下。

    无论如何,确有一事不假——她是大夏第一位女性亲王。

    温亲王十九岁与驸马成婚,婚后,二人率领使团出使海外。他们的足迹遍布西洋数十个国家,并为大夏传回了诸多海外物种、工艺技术与先进思想。

    绥和二十五年,温亲王携驸马途径英吉利海峡,向大夏发回了最后一封信报,此后大夏境内再无二人音讯。

    但也有野史传言,远在海外无人知晓之地,温亲王与她少年相识的驸马,后半生逍遥自在。

    年少的爱意,跨越山海,终是此生不渝。

    (正文完)

    感谢陪伴!(鞠躬.jpg

    明天休息一天,之后还有番外哦~

    ——分割线完结现言《论文枯燥无味,发疯拯救人类》————

    【精神状况十分超前的文科女x逐渐与女主同流合污的商科男】

    许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是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她躺在床上刷手机,把这件事发在了宿舍群里。

    宿舍群炸了。

    舍友a:所以这就是你今天没来上专业课的理由吗?

    舍友b:冷知识,你昨天和明天也是没毕业的大学生。

    舍友c:看来大家都没听课,那我就放心了。

    许静想了想,发了个粉色小海狸的表情包。

    “想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玫瑰][玫瑰][玫瑰]”

    ******

    发疯是正确的,中肯的,合理的,一针见血的,必不可少的,能够使人获得快感的,如果敢反驳就死定了的。

    讨论课上,许静平等地怼完每一个敢对她的pre发表异议的人,核善地对最后一个漏网之鱼问道:“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教室鸦雀无声,下一秒,众目睽睽之下,祝招妹流下两行晶莹的泪水。

    许静:“?”

    兄弟你下一秒是要打奶嗝吐奶了吗?

    【阅读指南】

    1.无原型无逻辑勿深究勿对号入座

    2.主线是女主发疯,并不强调感情和剧情,介意慎入

    3.小短文,全文10w字左右,供诸君一乐

    《天道何时情动》文案————

    伪替身/校园灵异/破镜重圆/一直拉拉扯扯磨磨叽叽虐恋情深文学

    无情无欲却先动心的天道vs狗血失忆总以为自己是替身的邪神

    本文文案:

    如果时间能够重来,宋晚发誓,自己绝不会再在那个大雨瓢泼的夜里,选了与回宿舍相反的路。

    如果没有莫名闯入那间杂货铺,她或许不会再一次遇见祁空,自然也不会知晓阴阳两界、轮回六道,不会被生魂厉鬼百般纠缠,不会上入无色天、下入鬼市,更不会避无可避地与祁空再一次相恋。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那个天真的宋晚已然打翻须弥山上的一盏长明灯,入了祁空的妄境。

    她在妄境中知晓祁空原为天道。

    她看见无尽漫长的岁月里,祁空曾与刚出世的花神月下对酌,与帝王冷宫的妃子鸿雁传书,又与倾国倾城的青楼舞姬笑谈风月。

    而祁空每一世的情人,都与她长着一模一样的脸。

    ******

    临死前再听见宋晚的声音,祁空以为,那不过是第八识中生出的幻觉。

    她理应恨透了自己。

    这样也好。

    若所爱之人能够凭着刻骨的恨意活到与天地同寿的时间尽头,她也算死得其所。

    但若有来生,她有两个愿望。

    第一,不做天道。

    第二,尘世中俗人千千万,宋晚不要再爱上她。

    阅读指南:

    1.1v1,sc,he,慢慢慢慢热文

    2.现代大学校园背景,中西方神话混杂,私设较多,参考文献最后统一放

    3.没有替身(划重点),是同一个人

    小可爱们喜欢的话还请收藏评论多多支持~

    # 云端客

    第68章 番外一 青梅竹马

    沈家村近来发生一件大事。

    这事要真论起来,倒也说大不大。不过在一向远离纷扰的小山村里,倒算得上一桩邻里津津乐道的传闻。

    您猜怎么着?

    王家那捡来的丫头被卖到青楼,又跑了!

    事情还得从几日前说起,那王家夫妻俩原本捡了个丫头来养着,也没安什么好心,听说不日便要卖给村口的曹二麻子当媳妇——那曹二麻子一把年纪了,不也就瞧着王家丫头长得水灵,细胳膊细腿儿的值不了几个钱,这才见色起意,托了媒人略一商议,与王家夫妇一拍即合!

    这不巧了!

    甭管那丫头在家里哭闹,王家夫妇惦记着曹二麻子的五两银子,忙不迭地回家赶着将自家不要钱捡来的丫头拾掇拾掇。只是这一拾掇,却又见着丫头手上的冻疮紫红色的一片,也忒打眼,王家夫妇生怕曹二麻子见了不喜欢,第二天一大早带着丫头上集市去买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