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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3节

    简嘉虽然没有当过父母,却也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孩子都是家中的希望。秦易担忧的事她也考虑过了,既然说了这个话题,她就没想过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秦易。朗儿唤她一声“姐姐”,她便会成为一个负责的长姐,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照拂他。

    顿了顿后简嘉笑着看向了秦易:“回头你教我怎么骑马吧?”

    秦易愣了一下,简嘉的话题太跳跃了,上一刻还在讨论朗儿入学的问题,下一刻就跳到了骑马的事上。这时他就听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等我学会了骑马,不太远的地方我就能骑马过去了,以后朗儿到了私塾里,我和你谁有空谁去接送他。”

    秦易瞳孔猛地张大,看着简嘉的笑颜,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沉甸甸的又暖又疼。片刻后他郑重点头:“好。”

    等雨过天晴后,他会好好教导简嘉骑马。

    雨势一直没减小,秦二叔只能在水渠中粗粗清洗了一番内脏,竹篮中的肠子和肚肺散发出不太美妙的味道,熏得帮忙提竹篮的秦朗五官扭曲。秦易快步上前提走竹篮,他将竹篮挂在了廊檐下,一会儿慢慢清洗。

    秦二叔一边解下蓑衣一边吸着漂浮在院中的香味:“太香了,嘉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简嘉笑道:“做红烧肉呢,现在应该已经熟了,二叔你帮我试试味道?”柴火灶火力旺,炖煮到现在红烧肉已经熟了,红棕色的红烧肉浸没在浓郁的汤汁中,随着汤中不时鼓起的气泡颤巍巍地抖动着。

    夹起几块红烧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料和肉融合后的极致鲜味。

    秦郎嚼着肉双眼亮晶晶:“好吃!二叔,兄长,这个肉好吃!”

    早在秦朗说话之前,二叔已经夹了一块肉塞到了嘴里,这会儿他竖起了拇指:“香!太香了!老头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红烧肉!”

    简嘉笑吟吟:“二叔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不管自己做什么菜,秦家人总是很捧场。而作为一个厨子,食客的赞扬和光盘行动,就是对她最好的表扬。

    秦易喂秦朗吃完一整块肉后,才夹起碗中最后一块肉放入口中。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吃到嘴后,心里升出了莫大的满足,他终于明白简嘉为什么会在梦里念叨红烧肉了,原来这就是她做梦都在惦记的美味。今天之后,若是一个月吃不到红烧肉,只怕他也会在梦中想念这口神仙滋味了。

    见秦家三人反馈良好,简嘉满意地点了点头。其实现在的红烧肉还不算成功,汤汁过多,红烧肉的色泽和卖相还不到最佳,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她愿意再等等。

    灶膛中的柴火火势变大,红烧肉的汤汁逐渐蒸发质地越发浓稠。最后当汤汁能稠稠地裹住红烧肉时,肉就能出锅了。

    满满一大碗红烧肉表面流淌着油光,光是看一眼都是极大的满足。简嘉夹起一块吹了吹,心满意足地塞到嘴里:“嗯,就是这个味!”如果硬要挑刺的话,那就是野猪不够肥壮,红烧肉不够肥嫩。不过没关系,以后有机会买到农家的大肥猪,到那时再做红烧肉就行了。

    红烧肉出锅之后,下一道菜就该炒猪肝了。

    野猪体型小,因而肝脏也不大。方才简嘉看到混在内脏中的肝脏时,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口感鲜嫩的爆炒猪肝。她很喜欢吃猪肝,可是每次都苦于切猪肝。猪肝的口感由刀工决定,而软嫩的生猪肝极其考验刀工。

    不过现在她不用担心刀工的问题了,见过秦易用刀之后,她就将切猪肝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而秦易也不负简嘉所托,他切出的猪肝厚薄均匀片片完整,用来爆炒堪称完美。

    不过在爆炒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肝脏是排污的器官,若是处理不当会有浓重的腥味。秦易切好猪肝后,简嘉便用盐水浸泡了猪肝。经过三次换水,紫红色的猪肝颜色变淡了不少,成了粉白色。

    滤干水的猪肝还需要经过各种调味料的腌制,口感和味道才能达到最佳。简嘉挑挑拣拣,在猪肝中加入了姜丝白酒胡椒粉和一点酱油,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一勺红薯粉。有了红薯粉的加入,猪肝炒制出来会更加嫩滑。

    平时炒猪肝时,简嘉喜欢用一些口味比较重的蔬菜来搭配,比如青椒、洋葱或者蒜苗,可现在别说新鲜蔬菜了,她连大蒜都得省着点用。

    简嘉一边拍着蒜粒一边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再过一阵就有新鲜蔬菜了。”秦家屋外的菜地中已经洒下了好几种蔬菜种子,她相信过不了多久,她期待的青红辣椒泡椒剁椒就有着落了。

    作者有话说:

    听说有的地方红烧肉里面会放辣椒,真诚求问当地的小伙伴,加了辣椒的红烧肉是什么滋味,好吃吗?【吸溜】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农家坛坛肉(上)◎

    炒猪肝不能吝啬,要舍得放油。将锅烧得滚烫,浇下豆油,炙热的铁锅会快速将冷油烧至冒烟。这时候再将腌制好的猪肝倒入锅中滑炒至变色,猪肝片片分明,一点都不会粘在锅上。

    简嘉快速将变色的猪肝盛在盘中,感慨道:“还是得大铁锅炒才有感觉。”前些年租房子做饭时,她总觉得炒锅不得劲,铸铁锅保养不好时煎蛋都会黏过,不粘锅虽然不会粘食材,但是总觉得温度升不上去,与其说食物是被炒出来的,倒不如说是炖煮出来的,需要爆炒时总是少点锅气。

    农家大铁锅就不一样了,灶膛中柴火一燃起,锅体一周都能受热。铁锅足够大,无论放入什么食材都能快速翻炒均匀,不用担心食材蹿出锅外。

    一片片灰白色的猪肝表面裹着稍稍有些浓稠的酱汁,微微卷曲的猪肝片片完整地堆叠在一起。这可将秦易看傻了,秦猎户捏着图毛笔,深邃的眼眸难以置信:“这就熟了??”

    他也不是没吃过动物肝脏,可从没吃过在油锅里面划拉两下就出来的。这能吃吗?

    简嘉眉眼含笑,轻轻瞟了秦易一眼:“还差一点工序。”没有洋葱蒜苗,她就拍了几粒大蒜籽代替,没有新鲜的青红椒,她就剪了几根红辣椒丝点缀。

    在锅里留了一些底油后,简嘉将蒜末推入了油锅中。这是从秦家蔬菜地中收上来的新蒜,不知是因为秦易不会管理还是因为品种问题,新蒜结得很小,最大的蒜籽剥出来都不到简嘉的小拇指盖大。可是这种蒜的蒜味却特别充足,蒜末一遇到热油,一股蒜香就飘出来了。

    蒜末的边缘起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后,简嘉将猪肝和辣椒丝一起倒入锅中。加入了蒜末和辣椒丝的爆炒猪肝中多了配菜的点缀,多了两种香味的同时也多了醒目的色彩。

    在锅中又滚了两圈后,爆炒猪肝就正式出锅了。一整副猪肝被简嘉一次炒了,原以为一只粗瓷大碗就能装下,结果简嘉不得不启用了第二只小碗才将所有的猪肝都盛出锅。

    炒制完的猪肝完全没了先前的血腥味,只有酱汁和配菜交融的味道传出。翻炒两次的猪肝口感脆嫩,一口下去满口细腻的猪肝香。沾了蒜香的酱汁咸甜适中,红辣椒丝带来的微辣在唇舌间不轻不重地刺激着味蕾。

    简嘉品尝了一片猪肝后满意地将筷子递给了秦易:“尝尝?”火爆猪肝可是她的拿手好菜,有了秦易的刀工,这道菜一定能拿下秦家人。

    秦易看来简嘉一眼,又看向了简嘉手里的筷子。他眼神幽暗了几分,却迟疑着没有接过筷子。这可将简嘉看乐了:“放心吧,我都尝过了,已经炒熟了没有毒。”

    不怪秦猎户会这幅样子,当地人觉得肝脏不干净,丢弃又舍不得,因而会将猪肝和其他内脏放在一起卤制。用各种香料炖煮大半个时辰后,人们会觉得肝脏中的脏东西已经消失,可以放心食用了。简嘉吃过卤制的猪肝,经过卤制后,猪肝变得很有嚼劲,配上调料的味道,当凉菜下酒堪称一绝。只是比起卤制的,她更喜欢脆嫩口的猪肝。

    秦易眼神古怪地看了简嘉一眼,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两片猪肝送入口中,香脆嫩滑的猪肝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在秦易回过神来时,他的筷子已经雨点一般又夹了两三片送入口中了。

    简嘉双眼一亮,搓搓修长的手指期待地看向秦易:“怎么样?好吃吗?”肯定是好吃的,要不然秦易怎么会一连吃这么多片?只可惜没有合适的配菜,不然这道菜的口感和风味会更佳。

    秦易放下筷子舒坦地松了一口气:“好吃。”回头他要将这道菜记下来,如此方便快手,看着也不复杂,说不定他也能复刻。

    简嘉眯起眼睛美滋滋地晃了晃脑袋,以后就有人同她一起享用美味的肝脏了。要知道在口味上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并不容易,众口难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比如简嘉自己,她不吃苦瓜,她觉得只要和苦瓜同盘的东西都会沾上苦味,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苦瓜就不该存在。

    后来她发现,有的人不吃香菜,有的不吃芹菜,有的不吃内脏,有的没办法碰姜……想在吃饭这件事上找到一个口味一致的饭搭子太难了,身在同一个屋檐下,简嘉其实有私心,她希望秦家人和她能吃到一起去。

    现在看来,一家人口味一致这事并非不能达成!简嘉扬声召唤秦朗:“朗儿来,尝尝猪肝的味道。”

    事实证明秦家兄弟特别好养活,尤其是朗儿,可能受他兄长荼毒的时间太长了,这段时间无论简嘉做什么他都非常捧场。秦朗叼着肝脏嚼得喷香,一边吃还一边夸简嘉:“姐姐,这是什么肉呀?这么好吃!”

    得知嘴里的是肝脏后,秦朗整个人都呆住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肝脏的口感能这么脆嫩,滋味能这么好。而他之前是不吃肝脏的,他无法接受肝脏腥膻的味道,也无法接受那硬邦邦的口感。可是嘉嘉姐姐做的猪肝,他能吃一大碗!

    今天的这顿饭很富足,荤菜有红烧肉和爆炒猪肝,素菜有酸菜炒油渣。虽然只是简简单单三道菜,可是每道菜的分量却很大,味道也非常鲜美。

    红烧肉和爆炒猪肝不必多说,这是秦家人都点头称赞的味道。让人意外的是酸菜油渣的滋味,清清爽爽的一道酸青菜,让餐桌上的每个人都多扒了一碗饭。

    前几天简嘉将秦家的蔬菜地整理了,除去实在老得无法吞咽或者她想不到烹饪方式的菜被她丢弃了之外,其他的菜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为了省事,秦易种了很多长杆子宽叶子的大青菜,这种青菜其实是芥菜的一个变种,清炒起来会有些苦涩,不过它产量很高,在当地得到了广泛种植。

    简嘉收拾菜地时,菜地中的青菜已经抽出了花梗开出了金灿灿的小黄花。简嘉去了老叶和花杆,大部分青菜直接晒了做成梅干菜,还有一部分相对鲜嫩的被她做成了酸菜。

    酸菜的制作方法当然也上辈子她的粉丝贡献出来的,方法简单又快捷:取鲜嫩的青菜在开水中稍微汆烫后过凉水,再摁到无油的坛子里,再取一勺面粉煮成面糊,面糊放凉到微微烫手的时候倒入坛中。封坛三四日,酸脆爽口的酸菜就大成了。

    最近气温不冷不热,正适合酸菜发酵。做成的酸菜色泽金黄,温润的酸味恰到好处,佐以油渣和猪油稍稍翻炒又脆又香,堪称下饭神器。吃上几口红烧肉和炒猪肝,再扒上两口混了酸菜的米饭,解腻又开胃。

    不知何时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下来,漆黑的屋檐上缠绕着水汽,几只调皮的小麻雀在檐角上蹦蹦跳跳,它们叽叽喳喳地吵闹着,歪着脑袋黑豆似的眼睛紧紧盯着院中的动静。

    吃饱之后,除了秦易去洗碗之外,剩下三人开始了各自的忙碌。秦朗蹲在了水井旁边,小手捏着丝瓜瓤在清洗土坛子,棕色的坛子内外附着着釉质,清洗起来并不困难。

    二叔正将粗盐洒向要腌制的猪肉,这些肉放置在盆中已经好一会儿了,它们从猪身上分离下来后并没有清洗,断面上还沾着鲜红的血迹。豆大的粗盐落在肉上,除了小部分能粘在肉上,大部分则滚落至盆底。

    二叔捧起粗盐,不断地用它们揉搓着猪肉,随着他的动作,粗盐碎成了细盐。每一寸猪肉都得到了充分的揉搓,方便渗入更多的食盐。

    夏天并不是腌制肉类的最佳季节,为了让肉不腐坏,二叔加大了盐的用量。等揉搓好猪肉后,他还要和秦易一起提着这些肉放在后山的山洞里。山洞中温度低,火腿将在洞里腌透风干,也会存在洞里,想吃时去取就行了。

    简嘉本想帮二叔一起做火腿,又怕自己没经验反而帮了倒忙,见二叔一人游刃有余,她将目光放在了面前的木盆里。盆中放着七八块切成巴掌大小的五花肉,这是野猪身上剩余的五花,她要用它们来制作成一道味道好又能长期存放的坛坛肉。

    说起坛坛肉,上辈子她有幸吃过一次。有一次她室友返校时带了一盒子肉,那肉酥而不烂肥而不腻,给她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她缠着室友,才问来了肉的名字和做法。

    想要做坛坛肉,最好用猪五花部分。五花肉用盐腌制一段时间给肉上个底味,然后清洗干净后用油炸透,再将肉摁在坛子中,封上炸肉用的油。

    说起来简单,可是每一步都不能大意,就拿腌制肉来说,盐多了肉太咸,盐少了肉没味道不说还不容易存放。简嘉问来的方子里,肉和盐的比例为十斤肉二两盐,除去中午做红烧肉用掉的两刀五花肉后,还剩三十五斤五花肉。

    做红烧肉之前,她已经将这些肉用盐腌制上了。如果现在是冬天,这些肉需要一晚上才能腌好,可现在是夏天,只要两个时辰就能腌制到位。此时肉块中的血水被腌制出来,原本红润的瘦肉脱水,看起来颜色有些暗沉。

    简嘉戳了戳肉块,指尖传来腌肉的僵硬和冰凉。肉腌制成这样就差不多了,可以开始清洗肉了。

    作者有话说:

    阿聋不算挑食,但是苦瓜是我永远都无法接受的存在。此外我还有不吃内脏的基友,闻不了香菜味道的朋友,看到姜就头大的同学……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农家坛坛肉(下)◎

    无论在什么季节,简嘉清洗肉类时都会用使用温水。微凉的腌肉浸在温水中用不了多久就带上了温度,清洗得更加彻底的同时,也能缓解油渍带来的黏腻感。

    洗好锅碗走出厨房大门的秦易听见了水波摇曳的声音,侧头看去时,就见简嘉正在清洗五花肉。她面向院子,身前放着盛了热水的木盆,木盆浸泡着大块的五花肉,她的双手正浸在温水中揉搓着五花肉。

    简嘉的手指很好看,十指纤细修长,指腹饱满,就连指甲弯曲的弧度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这是一双精贵的手,一眼看去就能知道手的主人何等娇贵。可现在,这双精贵的手却在熟练地清洗五花肉。

    每当洗好一块肉,简嘉就会将它放到一边的竹篓中滤水。比巴掌还大的五花肉颤巍巍地托在她的掌心中,她微微转身伸长胳膊,掌心向着竹篓倾斜,五花肉就会顺势脱出,稳稳落到竹篓里。

    秦易自己也是做惯了家务的人,可如果换做他来洗肉,他的袖口难免会沾上水渍,木盆周围的地上也会溅满水渍。然而简嘉的袖口却干爽又整洁,木盆周围也只有星星点点的水痕,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经常做这样的事。

    同样是做事,有些人做事让人着急,有些人做事却让人赏心悦目。简嘉显然是后者,看她做事是一种享受,她的动作明明不是很快,却有条有理非常细致。秦易越是观察,越发觉得简嘉厉害。

    秦易的眼神暗淡了几分,心中涌出了淡淡的愧疚。他原本想的是带简嘉回家,好好照顾恩人之女,却不曾想他和他的家人反而受到了她的照顾。原以为她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没想到她除了会做很多好吃的之外,还是个很会生活的姑娘。接她回来的这段日子里,每一天家中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看盆地还堆积着厚厚的一层五花肉,秦易快步上前:“我来洗肉吧。”

    简嘉抬眼看了秦易一眼,笑道:“很快就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如果实在想帮忙的话,一会儿帮忙把污水倒了?”

    秦易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蹲下身,捞起水中的肉开始清洗。简嘉一怔,忍不住抿嘴一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当她的手伸向下一块肉时,就听秦易低沉地说道:“你的嘴巴有点干,我给你倒了一杯茶,你先去喝了吧。”

    简嘉眨了眨眼,不得不说秦易观察入微,她确实渴了。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简嘉起身甩了甩手:“行,我先喝杯茶。”

    等她喝完水回来时,却发现秦易占了自己的位置在洗肉,她愣了愣,便走到了秦易方才的位置,刚准备蹲下碰肉,秦易却忽地端起水盆避开了她探过来的手,淡淡道:“快洗完了,你别脏了自己的手。”

    简嘉眉毛微微上挑,秦猎户这是将自己方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自己吗?简嘉摸了摸鼻子,心情莫名有些不好意思。她抿了抿唇,又有些愉快,谁不喜欢有人帮忙做事呢?正好她能偷个懒,再去喝点水。

    秦易清洗着猪肉,声音和缓和简嘉闲聊道:“你的厨艺很好,是伯母传授的吗?”

    简嘉微微一笑,怎么可能是原主的娘亲传授的呢?原主的爹娘宠爱她,从不让她做粗活和家务,就是因为她满脑子风花雪月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原主她爹才会给她过继了一个继兄。如果原主能像她娘一样打理好家务,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糟心事了。

    而她也没有原主那么好的运气,能遇到疼爱她的父母。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而后快速组建了新的家庭。这两人谁都不想要她,她像皮球一样被二人来回横踢。最后还是年迈的外公外婆看不过去收留了她。

    她的厨艺一部分来自外公外婆,更多的则是出了学校之后自己按照菜谱摸索着学出来的。尤其是为了生活做了美食博主之后,为了做出卖相佳胃口好的的东西,她着实研究了好些东西。

    她并不是天赋流,刚开始经营账号的时候经常被人挑刺。不过她心态好,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挑剔就乱了自己的阵脚。刀工不好,她关了视频之后就去练习切菜;炒菜的手法笨拙,她就下载了其他大厨的做菜视频反复研究……她原本的双手并不像原主的手一样柔美,那双手上有很多疤痕,每一道疤痕都见证了她的进步。

    可是这种事又能怎么对秦易说?

    不过她早已想好了说辞,简嘉捧着茶杯慢悠悠道:“是啊,我娘很喜欢做吃的。只是娘亲在世时,我只顾着品尝她做的美味,并不曾认真向她学习。现在才发现,原来制作美食的过程能让人心静。”

    秦易侧头看了简嘉一样,微微颔首:“原来如此……”曾经的简嘉肆意张扬,不过在双亲离世又被继兄嫂发卖之后,她难免也会变了性子。就像朗儿会故作坚强一样,简嘉在遭遇巨变之后也被迫成长了,她喜欢捣鼓吃的,何尝不是想借着食物思念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