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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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拿着糖去和其他小朋友炫耀,他的糖被那些小朋友抢了,他是个不吃亏的性子,自然要反击……”鹦鹉说到这里,实在是一言难尽,“他身上倒是没受什么伤,只是内心受了很大的伤害。” 江河的脸一板,“是胡人小孩嘲笑他?” 毕竟是中原人,草原小孩歧视欺负也很正常。 不管在哪里,都会有歧视和欺负,除非真正做到民族大融合,没有种族和地域的偏见。 鹦鹉道:“这个倒没有,那些胡人小孩还挺佩服他的。”毕竟一打几还打赢了嘛,胡人崇拜强者,不会因为中原人就小瞧。“就是打架中途,他的裤子被扒拉下来,然后被人看光了……呃,看光他的人中还包括他胡人姐姐。” 小屁孩儿捂着前面,真是哭得好大声,一路捂一路哭回家,找胡人爹娘求安慰。 闻言,江河又舒服地躺回去,打了个哈欠,“看来我这儿子迟来的童年很幸福。” 比原主跟他亲娘活着时还活泼。 原主的妻子身体不好,病恹恹的,原主长年受亲爹的漠视和冷暴力,很少会开怀,夫妻俩生下来的儿子,自然也养得有些阴郁。 “小孩的心最是明亮,知道谁真正对他好。”江河长叹,所以他才要曲线救国,儿子觉得自己是胡人,人生最快乐的记忆在草原,所以原主没法责怪他站在草原这边。 种什么因,便有什么果。 商行将整个客栈都包下来,让众人能得到充分休息。 江河稍微休息后,便到厨房去做了不少点心,尤其是焦糖点心。 王大行尝过后,后悔不已,早知道就该将所有的方子都买下来的。 他心里那个悔恨啊。 和他的悔恨相比,张主管笑得更像弥勒佛,觉得自己果然是有运道的,本想着借此攀上玄济大师的,没想到这方子买得这么值!简直太值了! 鹦鹉也在吃点心,吃着吃着,突然说:“宿主,那条长虫进宫了,混得还挺不错的,还帮皇帝的忙捣毁了好几窝人贩子。” 它有些一言难尽,那条蛇怎么吃得这么肥? 蛇是长条的吧,可它咋觉得迟早有一天,这条长虫会变成方虫呢? 江河听罢,说道:“我写封信,你明天回京一趟,将信交给皇帝,顺便将银票兑了,让皇帝以我儿子的名义做好事。” 鹦鹉自然是同意的,拍着马屁,“宿主,你真是好爸爸啊。” 还是宿主想得周全,日后他儿子回到京城,即使有胡地经历,有心人想要散发流言,得了他好处的人肯定会为他辩护。 鹦鹉继续汇报其他消息:“石头已经过了县试,正为下一场努力呢。” 这小子可真了不得,只读了两年书,就能考过县试,看来他大小也是个天才。 江河打了个哈欠,“名次不咋样吧?明年下场还差不多。” 虽然他不在,不过石头的学习情况他还是了解的,知道石头下场过早了点。 “嗯,差点名落孙山。”鹦鹉同情地说,它还挺喜欢石头的,石头为它梳毛的手法特别好,“今年不成,明后年肯定没问题。” 江河道:“小boss嘛,智商不高能当反派?不过现在他可不是黑化的小boss。”说到这里,他有点愁,“黑化强三倍,洗白弱三分,我担心他实力大减,看不出别人陷害他。” 比如说他那个堂兄大树,就不是好相与的。 鹦鹉也不想石头出事,提议道:“那宿主你再写一封信,去提醒他一下。” 江河应下来。 既然俗家弟子都写信了,两个入门弟子就更要写信通知一声。 鹦鹉不禁死鱼眼,瞪着桌子上要将它埋起来的信。 “宿主,你良心不会痛吗?”死鸟造作地嘎嘎叫着,“人家又不是信鸽,而且信鸽挂上这么多东西也飞不起来。” 想到这么多信都要它信,它就想去死一死。 江河朝它翻白眼,“少来,大白蛇都不是你对手,这点重量算个屁!” 商城的动物壳子都不讲究科学,攻击力和防御力绝对怎么高怎么来,它的抱怨听听就好,别太当真,当真就上了它的当。 他盯着鹦鹉的身体看了会儿,“还有,你得减肥了,这么笨重的身体可躲不过小白的袭击。” 正好这次送信,让它顺便减个肥,否则它就胖到真的飞不起来,不能飞的鹦鹉还算是鸟吗?岂不是要笑掉世人的大牙。 鹦鹉不服气抖了自己漂亮的毛发,“我这不叫胖,我这是羽毛太蓬松,看着显胖。” 江河无语地看着它两只翅膀,这肉太多都鼓起来,跟身体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 翌日,鹦鹉的奇特造型惊呆了商行的人。 “它要回京城?这么多信飞得动吗?”张主管问出众人都想问的问题,他其实一直怀疑鹦鹉那两只翅膀跟鸡翅一样,专门给人吃盐焗鸡翅,而非是用来飞的。 这翅膀多肥嫩啊,烤着吃一定滋滋流油。 江河拎着装死的鹦鹉,十分淡然道:“贫僧相信它肯定可以,路途遥远,贫僧就送你一程罢。”说着,他单手用力一掷,跟掷铁饼差不多,将鹦鹉抛得如同天上的流星。 鹦鹉:“狗宿主,我! ¥%&……” 众人看着消失在天际的鹦鹉,不禁张大了嘴巴。 大师的臂力可真是强啊……不不,这不是重点。 王大行担忧地问:“它真的不会从半空摔下来吗?”看着它的翅膀都张不开的模样。 江河双手合十,一脸悲天悯人,“老鹰的母亲为了让小鹰学会飞行,将孩子从悬崖推下去,贫僧狠下心让它送信,相信它一点能瘦下来。” 那翅膀比鸡翅还肥,再不多飞飞都快成摆设了。 在场的人闻言,不管有什么想法,嘴里都是纷纷夸大师真是苦口佛心,居然想到这么别致的减肥方式。 只有张主管吓得抖了抖自己的三层下巴,对上大师疑问的眼神,讪讪地笑:“我觉得我胖得挺有福气的。” 所经他就不用减肥了吧,毕竟他又没有飞不起来的胖翅膀。 虽然只是走了一只鹦鹉,但商行的人莫名地觉得有些寂寞起来,就算是在路上,也忍不住叨念它。 以往鹦鹉在时不觉得,现在没了一只聒噪的鹦鹉,连这路都显得寂寞起来。 “鹦鹉都走了七天,也不知道它到哪了?” “那两只小翅膀,若是要飞回京城,起码得要两三个月吧。” “说不定要半年。” “……” 经过一处驿站时,他们看到一辆辆装满羊毛的马车迎面驶过来。 王大行等人赶紧退到一旁,给对方让路,又是感叹又是羡慕:“这个商队肯定是雪还没化就出发去胡地,这可是头一茬啊,羊毛会不会都收光了。” 他们也想多收点羊毛,京城有人大量收羊毛,比不上毛皮生意,但胜在量大。 张主管热情地迎上去,和对方打探草原的情况。 “草原那边的羊毛多着哩!”对面商队的人回复道,“你们这一趟肯定卖得快,那些胡人卖了羊毛,现在正好手上有钱。” 也有人道:“那些胡人说,羊毛这么值钱,他们的羊毛以后都得自己留着!我得赶紧回去,冬日来临前再往返一趟多赚点。” 张主管盯着一车又一车的羊毛,忍不住跟大师打听:“这羊毛有何用?” 相比起野兽毛皮,羊毛堪称廉价,以往基本不在交易的名单上,胡人也卖不出去,没想到今年中原突然要这么多羊毛,相比起往年的贱卖,可以称得上高价。 胡人也不是蠢的,奇货可居的道理自然懂,肯定会伺机提价。 大师微笑看他,一副方外人士的模样,“贫僧只识经书,不懂经商。” 张主管嘴角抽了抽,屁的不懂生意,大师这一路赚的钱比商队还多,单是米家就不知给了他多少银票。 在驿站歇息一宿,商队继续前行。 王大行从来没觉得哪次到关外有这次这般顺利。 是的,太顺利了。 与他们同行的玄济大师是个神奇的,他能掐会算,给他们避开无数个坑。以前他们过来,哪次不折损点人手,要么是生病,要么是遇上劫匪,可这次顺顺利利的,什么都没遇上。 王大行笑得合不拢嘴,这得省了多少钱啊?抚恤金都不用出,就连给保镖的赏钱也省了。 “恐怕省不了。”捻着佛珠的大师睁开双眼,似笑非笑道,“让人准备好吧,山贼来了。” 张主管大惊,浑身肥肉都在抖,他牙齿打着颤:“咋、咋地?这段路按理说没山贼啊……” 江河拍开张主管抓住自己衣服的手,这古代的衣服质量不行,太容易皱了,他要维持圣僧的形象容易么? 有哪个圣僧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衣服的? 他意味深长地说:“几位施主都知道扩展生意,还不许山贼开连锁啊。” 什么意思?张主管歪头表示不明白。 山贼果然来了,而且还不少。 王大行砍倒一个山贼后,心里暗咒不已,这条路是商道,胡人生活环境差,无论是茶盐都很缺,边疆互市的兴起,不管是对大庆——正好缺边疆驻兵,还是对胡人都喜闻乐见。 是以不用商人催促,他们自个都会灭了那些不长眼的山贼。 要是商队都被山贼抢光了,这简直是竭泽而渔。 对大庆的驻兵而言,没了商人,他们哪来的商税?士兵们都在嗷嗷待哺呢!再者,西北民风强悍,兵痞们为了功劳也会主动剿匪。 对胡人而言,没了商人,他们去哪里弄到茶和盐?更不用说精致的瓷器,和美丽的丝绸。 张主管的气也不打一处来,哪来的铁憨憨居然跑来这里当山贼? 还有边境的士兵都吃什么去了,这么一大波山贼居然看不到,眼瞎了不成?! 他大着嗓子喝道:“杀死一个山贼奖励十两银子,多杀多得啊!” “张管事,这些山贼不对劲!”王大行挤过来道,“你看他们的身手太彪悍了。” “是不对劲,一身羊骚味,一闻就知道是胡人!”张主管拧着眉,“咋回事呢?这里有山贼怎么想都不对劲。” “我再去会会这些山贼,你躲好。”王大行低声对胖乎乎、一看就不能打的张主管说。 张主管利落地躲在货物后面,他虽然胖,却是个灵活的胖子,跟人拼命做不到,逃命自认还是很行的。 张主管边逃边观察战状,很快就高兴起来。 哎哟,不愧是他高价聘请的护卫,真是太能干了。 直到一个人头朝他的脸飙了过来,血淋淋的脖子喷着血,死不泯目的双眼睁得像铜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