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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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铮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做太深的思考,先解决眼下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这些生存基地,唐铮觉得总体还算是好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救了不少人。 只要他们不惹到自己,唐铮暂时也不会和别人发生冲突。 前面就是明水县城了,车子没有进入县城,而是从外环绕了过去。 下了外环之后,就进入了乡村公路。 沿着又跑了半个多小时,泰来镇终于出现在了眼前。 这里就是唐铮的老家了,一个人口四万多人的镇子。 镇子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大街,北边一座小山,南边一条小河。 山叫明珠山,小河叫秀水河。 这里的一切,承载了唐铮十几年的回忆。 唐铮也有一年多没有回来了,尤其现在是末世,再次看到家乡的山山水水,更是让他觉得心情激动。 站在镇子口的小树林那边,他没有冒然的进入,而是将纪云天叫了过来。 “我的父母失联的时候,是在镇子中心的公园里面,但是他们不可能在公园长久停留,肯定要有安身之所。” “你去重点搜藏几个地方,主要是我家,家里如果没有人,你注意看有没有尸体?如果都没有,那你就去镇子里面几个可以容纳人数较多的地方找找,看看有没有幸存者聚集,如果有发现,立刻向我汇报。” 唐铮先是拿出手机,给纪云天看了看手机里面父母的照片,然后将一个无线电对讲机交给了他。 通过对讲机,可以随时和唐铮的通讯员沟通,还是非常方便的。 纪云天看完,点头拍胸脯保证:“将军放心,相信我的实力吧。” 说完,纪云天整理了一下装备,直奔镇子而去。 这边纪云天的身影刚刚消失,唐铮突然接到了系统提示。 【将军请注意,有补给箱刷新。】 唐铮急忙打开了系统,查看雷达。 但是雷达屏幕上面,并没有代表补给箱的白色光点。 “我没有看到啊?” 【将军,补给箱的刷新地点超出雷达范围,只能初步预计,刷新地点在直径600米之内,请你升级雷达或者自行搜寻。】 唐铮看了一眼系统里面的雷达视野。 【雷达视野(中级):在系统内显示300米半径范围内所有单位,无视建筑物阻挡。售价2000金。】 唐铮苦笑了一下,现在他手里只有三百多金了,这两千金可是不太好凑。 这镇子外面也没有什么丧尸,想要收集资金,只能深入镇子了。 但是镇子内情况不明,唐铮还不想那样做。 “也没什么,不就是600米之内吗,也就是300米的半径,也没有到达镇子范围,这是野外,也没有什么丧尸,我这里二十人,要不了太久的时间就能够找到。” 唐铮下达了命令,所有人散开,开始寻找补给箱。 唐铮自己都带着大聪明和通讯员,开始了寻找之旅。 只有炊事员加小漂亮留在了原地,陪伴着徐静秋。 徐静秋和炊事员都没有正式上岗,主要是因为厨具没法携带,只能跟着大家一起吃简易食品,但是唐铮很看重伙食这一方面,对徐静秋也很善待。 众人散开,开始了寻宝的地毯式搜索。 ...... 泰来镇南边,有个全镇最大的酒店,万豪大酒楼。 如果有人从这里经过,几乎是一眼就能看出,这个地方有幸存者。 因为大酒楼的周围,现在堆积了一圈儿的沙包,足有两米高。 只有酒楼门前,以前的玻璃门被换掉,安装了一个很大的铁门,非常的厚实沉重,此刻是锁着的。 酒楼的窗户都被棉被封住,后面是一个院子,院墙也很高,看不见里面的情况。 唯有酒楼二楼楼顶上,一个人端着一把土制的双筒猎枪,来回走动查看。 这里是泰来镇的南端,从酒楼二楼往南看,就是一片荒草丛生的土地。 庄稼地多日没有人打理,已经被荒草淹没。 再往南一点,则是泰来镇的母亲河,秀水。 楼顶上的人,只需要监视北边,基本就能确保酒楼内的安全。 哪怕有丧尸从北边过来,酒楼内的人都能从容的往南方退去。 酒楼二楼内,此刻传来哗啦啦的麻将声。 麻将声来自一个单间儿,单间内此刻有五个人。 其中坐在靠南窗主位那里的,是一个精瘦的男人。 男人三十多岁,脸上坑坑洼洼的,头发略长,但是打理的还算可以,不像末世一些幸存者已经完全不修边幅的样子。 桌子上面,放了一堆的赌场筹码。 在男人的身后,还有一个打扮艳丽的女人坐在那里,正在不断的擦拭一把警用手枪。 另外三个位置,坐着三个男人,有的光着膀子,有的穿着背心儿,身上刺龙画虎,看着就充满了凶悍之气。 “六筒!” 精瘦男子打出去一张牌,然后对身后的女人道:“擦的仔细点儿,现在这枪可不像以前了,放在那里几个月都没事儿,自从下了那场雨之后,这空气肯定是有问题的,枪一天不擦,第二天就能给你生锈,三天就能锈死。” “知道了郑哥,保证把你的枪擦的干干净净的。” 旁边一个光头男子突然嘿嘿笑道:“艳红呀,你是要给郑哥擦哪个枪啊?” 几个人顿时发出一阵哄笑,一个背心男子接口:“你可悠着点儿,擦枪可以,不过你这么擦下去,咱们郑哥的子弹怕是不够用了。” “碰!” 叫郑哥的精瘦男子碰了牌,又打了一张,然后才开口:“你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还拿末世之前的老眼光看你郑哥呢?现在郑哥的子弹充足,火力那是杠杠的,是吧艳红。” 叫艳红的女人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显然并不是很乐意接受这群男人的调戏。 光头男人对郑哥竖起大拇指:“郑哥,要说有本事,还是你有本事,咱们可都是从小玩到大,我们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够跑的这么快?动作这么迅速了?上次看你跑的速度,好像都差不多能破世界纪录了吧。你有这本事,以前怎么不去参加世界运动会,拿个金牌回来呢?” 郑哥笑笑没有说话,他什么都可以和这些兄弟们聊,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 说来也巧,郑哥的名字叫郑克江,是泰来镇治安所的一名临时工。 末世爆发之后,到处都是大乱,最后治安所只有郑克江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拿了治安所的两把枪,开始在末世之中艰难求生。 仗着有枪,他开始抢夺物资,别的幸存者不敢惹他,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一次外出的时候,他被一头厉害的女丧尸盯上了。 女丧尸奔跑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即使他拿着手枪,也是打不着丧尸的要害。 幸好他是骑着摩托车,才算逃过一劫。 郑克江也是肯动脑子,后来找到了一个野外的蓄水池,做好伪装,将女丧尸引到了里面,才算是干掉了她。 杀死之后,他在其脑子里面,发现了一颗亮晶晶的东西。 郑克江向来是个胆子大的,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他吞掉了女丧尸脑子里面的晶体。 他活了下来。 之后,郑克江就发现,自己变强了太多。 原本要13秒多才能跑完的百米,他现在只要8秒就能跑完。 这个速度,将原有的世界纪录都提高了许多。 一跳接近两米,反应也快了许多。 凭借这一身的本领,加上手里的枪,郑克江慢慢的闯出了今天的局面,成为了秦州市的一个小生存基地的首领。 说是小基地,也确实够小,现在他手下的武装人数,也才十几个人,而且武器极差,除了他的两把手枪之外,就是几把土制的猎枪了。 下面的幸存者最初有一百多人,现在只有七八十个人了。 其余的人,都死在了收集物资的途中。 每一次收集物资,郑克江都会带两个幸存者,一旦被丧尸追上,这两个人就是用来拖住丧尸的诱饵。 这种做法非常的残忍,他手下的幸存者都非常不满,甚至爆发过两次暴动,却都被郑克江镇压了下去。 郑克江也知道,这样的日子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搞不好某一天,他会被某个幸存者杀死,所以他也早就在考虑退路了。 所以郑克江做事非常的小心,现在手下在这里打趣,他也没有多得意,开口问道:“楼下那群幸存者还安分吧?” “郑哥放心,都是一些普通人,就算是有不满也闹不出什么乱子来,彪子带人在下面看着呢。” 郑克江点点头,又道:“收音机多开着,注意听监狱基地那边的情况,韩玉虎老大那边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尤其这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人来取我给韩老大的见面礼。” 一个男人去打收音机,同时笑道:“郑哥放心,大强子在屋顶看着呢,有人他就说了,不过咱们也真是好奇,您给韩老大准备了什么见面礼啊?连我们都不告诉,难道这个时候,还有比粮食、枪支、女人什么的还贵重的礼物吗?” 郑克江没有接这个话茬,只是不屑的冷笑了一下。 这些个蠢货懂什么? 那可是能让人变强的宝贝,在这个末世,几乎没有更好的礼物了。 只是这个礼物,他现在还拿不出来,因为还在丧尸的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