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小狗会穿越星海,永远奔你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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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会之后,已经将近九点,袁初准备动身去大学。 血玉的来源找到了,顺着线索层层摸排下来,已经有很多线索指向一处大型走私案件。 而他们这次被安排的任务,是到金三角,一个毒品泛滥的地方,调查这批走私,并协助截获。 特案组的工作特殊,这次潜伏任务又必须高度保密,特案组的成员里,能符合生面孔这一条件的只有关苍和袁初两人。 关苍在缅北有人脉积累,又常年出差,能够直接深入;袁初初入特案组,还是体系内的生面孔,即使以往的消息泄漏,也不会有他的档案。他对外的身份是导演,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伪装。 这次的任务高度保密,但说简单也并不简单,必须从根源开始摸排走私的痕迹,并配合截断,找回这批价值上亿的古物。 缅北是一处军方武装割据的地方,即使愿意配合调查,当地政府也无法管束军方,因此不能从正规路子来。 而袁初能作为合适的人选的原因之一,也在于他能够毫无压力地驾驭血玉这种级别的邪物,而这一能力几乎没人能做到。 即使他自己没有什么意识,能一直协助侦破灵异案件的他在圈子中的名声早已经传开了。 一个来路不明的狠人,能一直破案、把自己搞进医院,又活着出来的狠人。就像“乌鸦”上那个神秘的只会发视频的摄像头,他的名声总是比人先到。 在这个鬼甚至不可能分出等级的世界里,它们依旧以人的规矩生活。 经历过小丑马戏团的袁初反而不怎么感觉到害怕。特案组给了他不去的资格,但袁初还是同意去了。 经历过恐惧的人多少会习惯再次去面对恐惧,此次行动当然危险,但事关灵异事件,袁初确实是最适合的人选,他自己也清楚这点。 这次工作,无论能不能顺利完成,只要能活着回来,都有二十万奖金。 但谁都清楚,这二十万是买命钱。 如果可以,他当然想好好活着。 但那颗只会因为身处恐怖之中而跳动的心,已经悄然异变成了另一种模样。 夜幕悄然降临,袁初回去放了一下东西,再下来沿着小吃街慢慢走。 小吃街的灯早已亮起,人群映衬着灯火通明。这小吃街他已经待了五年,似乎从未变过。来来往往的大学生,住在附近的家庭,街道旁的小贩和旁边的店铺。街上的人似乎从不会停止行动,总有人来人往。 缅北,多么熟悉,又多么陌生。 熟悉就熟悉在网络上已经有相关多的宣传,黄,赌,毒,一个血腥、混乱而肮脏的地方,治安极差,电信诈骗聚集,有去无回。军阀的手上有枪,有刀,贩卖器官,将人当作商品。 人不是人,人是物。一个满足需求的“东西”。低劣的科技发展和来自其他国家的资本的压迫让这里成为蛮荒之地,恶性循环,只能用最低级的技术来循环需求、满足欲望。 缅北和这里完全不是一个世界。 袁初不是碰到伤就喊疼的娇花,但相比起已经能熟练作战的关苍,他还是太稚嫩。 兜兜转转,袁初还是到了说好的二运动场。 那儿偶尔会围起一圈人,跑步的、散步的、谈恋爱的,什么都有。袁初大学的时候喜欢下来没事就跑几圈,也会拉着洛文成一起跑,但还真没和谁谈过恋爱。 感觉有点儿奇妙。 现在,二运动场上的人比平时多了一倍,不知道围着什么。袁初脚步顿住,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确定洛文成和他说好的就是二运动场没错。 那这排场是怎么回事?还有人在这搞事? 袁初眼神不好,眯起眼睛踮着脚往里头凑热闹,还是看不清,围着的人太多了。 有外头的人注意到袁初,视线跟着他,窃窃私语,有人举起手机来偷偷拍照。 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袁初是个帅哥。 “袁初!” 这个时候,外头就有人喊了。袁初顺着声音回头一看,有点眼熟,但不太认识,下意识挂上一张笑脸:“你是……?” “才刚见就忘了?我是洛洛队友啊!”青年旁边跟着他的女朋友,走到袁初面前。 “文成知道你肯定会在外面凑热闹,说不定懒得凑这个热闹直接走了,就让我们出来看看你在不在。” 袁初的眼神飘了一下,那倒也是。 “让一让啊!主角来了啊!” 洛文成的队友在前面开路,袁初就直接在后面跟着了。 在人群的中心有音乐的声音,如清风般徐徐拂过。 围观群众和他预想的一样厚,里三层外三层,难怪外头的人需要站着。人群的中间,洛文成搬了张椅子,坐在椅子上。 简单的灯光围了一圈,给洛文成留出空间。人群中坐着的男人长相英俊,拿着一把吉他,用牙时不时轻轻咬着下唇,时刻注意着有没有人进来。 在坐着的三圈人之后,袁初停住脚步,站在站着的人群之中。 队友有点疑惑袁初为什么突然停下,转过头,看见袁初看着人群之中的洛文成。 在队友疑惑的神情下,袁初笑着说:“他知道我来了。” 因为他的眼睛亮了。 洛文成坐在人群中,知道袁初一旦在这里站定,就不会继续前行。 他的歌声停下,刚刚的歌声都有点心不在焉,但这回袁初来了,他是真的用心了。 洛文成拨动吉他,缓缓开口。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他拨动吉他,干净澄澈的嗓音在操场上拂开。 “可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 认真 呼唤我姓名” 洛文成将视线投向人群之中的袁初。 袁初向来都是在人群之中的,即使是这样,他也总是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无论是身高还是外貌、气质。 乃至于只需要一个不经意间的眼神,他就能轻易地把人的视线带走。 “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 离别了才觉得刻骨 铭心 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 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就是这么一个人,自然而然地站在人群之中,并不打算上台当演员,而是选择当了导演,站于幕后,站在光的背面,从小到大,活得自由而放肆。 袁初活成了洛文成最羡慕的模样。 袁初从来是洛文成最仰慕的那个人。 “也许当时忙着微笑和哭泣 忙着追逐天空中的流星 人理所当然的忘记 是谁风里雨里 一直默默守护在原地” 听洛文成唱,袁初站在人群中,默默地在心里跟。 这首歌他很熟悉,其实洛文成只是偶尔轻轻哼唱,并不经常唱。 洛文成看着他,就这么开口,一字一句,都是告白。 操场上有人打了手机的手电筒,灯光随着洛文成温柔的歌声晃动。 操场,蝉鸣,还有那个和他告白的少年。 青春被留在此刻。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 一尘不染的真心 与你相遇 好幸运 可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 但愿在我看不到的天际 你张开了双翼 遇见你的注定 ……” 洛文成的眼神黯然下来,没有继续唱。 袁初的出差,袁初每一次的独自出走,他拦不住,也干涉不了。 他爱袁初,他羡慕袁初的自由,即使担忧袁初,那也是袁初的选择。 袁初永远有自己最广阔的天空,洛文成一直都知道。 他只是想让袁初知道,无论袁初走多远,家里永远都有一个他在等着他。 “我喜欢一个人,当我意识到我喜欢他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年。” 洛文成开口,把吉他放到一边,拿起麦克风,站起身来。 人群中发出起哄的惊叫,有人大声问道:“是谁?” “洛文成我喜欢你啊!” “我和他就像两个世界的人,很多人其实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洛文成望着袁初的眼睛。 袁初没有拒绝,也没有闪避,那就是允许。 大学四年,他们成双入对,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其实都知道了。 除了袁初,洛文成的生命中其实已经容不下第二个人。 有人会说,袁初这种性格的人,和洛文成真的不合适。 “……其实他塑造了我。” 洛文成笑着摇摇头。“这样的我,是他十年来一点点引导着成长的。” 他们只看到洛文成的优秀,却不知道,如果没有袁初,那当然也没有现在单纯却不懦弱的洛文成。 很多人喜欢洛文成,他自己当然也知道。 但他们喜欢的,是那个袁初一点点雕刻出来的洛文成。 而那样的洛文成,早已属于袁初。 “我很幸运,所以……我喜欢你,袁初。”洛文成咽了一口口水,紧张地开口。 他走了几步,上前,坐着的人群自动挪屁股让开,看着两个视觉焦点上的帅哥。 “我和我父母说过了,他们很放心你,我……” 洛文成话音刚落,人群中又“喔——”了一声。 袁初听到洛文成的话,挑眉。 他看了看脚下,坐着的人都让开了,就抬脚走了上去。 “你挑重点再说一遍。”袁初微笑着开口,“要不然我不知道该答什么。” 出柜这件事情,太沉重,洛文成却做到了。 袁初不知道洛文成和家里说了什么,但这足以让他握紧对方的手。 “我知道你家里已经养了猫了……”洛文成小声地说,后半句话却清晰,他抬起头,被袁初的笑容所鼓励,开口道:“愿意再养一只喜欢你的小狗吗?” 洛文成的眼神闪亮亮地,带着希冀和期待。 这就是小狗的喜欢。 无论世事如何喧嚣,小狗会穿越星海,永远奔你而来。 袁初握着洛文成的手,开口:“没问题,因为我也喜欢你。”